中国古代奇闻录第12章 因果之辩
六月初临安太学。
明伦堂前古柏参天堂内学子济济正为今岁科举备战。
然今日讲学主题却是近日满城风雨的“怀府疑案”。
主讲的是太学博士周敦实年过五旬学贯儒释。
他轻抚长须抛出一问:“怀府连丧二命或言巧合或言报应诸生何以观之?” 堂下顿时哗然。
学子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青衣学士李振先起身:“子不语怪力乱神。
学生以为此乃巧合。
王三所患或是奇症;阿良之死或是凶案。
鳖灵云云实为愚民妄言。
” 旁有灰衣学子反驳:“不然。
《尚书》云: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
怀景元杀生无度岂无报应?学生闻西域高僧言业力如影随形非虚言也。
” 又有人道:“《周易》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然报应之说玄之又玄岂可尽信?” 争论渐烈竟成儒释之辩。
周敦实含笑倾听待众人语歇方道:“诸君可知昨日灵隐寺慧明长老赠老夫一物?”说着取出一卷经文“此乃《法华经》中一段:众生业报不可思议。
” 他展开经卷缓缓道:“佛家言因果儒家讲天人感应。
其理一也:人心一念天地皆知。
怀景元嗜杀成性岂无感应?” 有学子质疑:“若依此说屠夫猎户皆该横死然事实非然。
” 周敦实叹道:“此问甚妙。
然杀生为业与以杀为乐其心不同。
怀景元非为生计实为口腹之欲更当堂宰杀以为乐此心残忍故感召恶果。
” 辩论传出太学渐成临安城热议话题。
佛寺道观借此宣扬戒杀放生香火鼎盛;儒者则多持理性谓当究人事而非言天道。
然民间多信业报之说。
昔日临安食鳖成风酒楼饭肆皆以鳖肴为招牌。
自怀府事发食鳖者骤减。
西湖畔钓鳖者绝迹鳖市萧条。
有鳖贩不服当街宰鳖以证无事。
围观者竟见鳖目流泪骇然四散。
次日鳖贩暴毙家中颈有红痕。
于是流言更盛谓鳖灵迁怒。
临安府尹赵汝谦甚为头疼。
这类案件最是难办既不能以妖异结案又查不出真凶。
只得增派巡夜严查谣言。
六月中旬有书生作《鳖灵辩》一文贴于闹市: “世言鳖灵索命愚者信之。
夫鳖蠢物也安能索命?然怀府之事确有蹊跷。
余谓非鳖灵作祟实乃人心自招。
怀景元以杀为乐府中必蓄怨气。
王三、阿良助纣为虐心自不安故生幻象终致横死。
所谓鳖灵实乃心魔耳...” 此文一出颇得士人赞赏。
然百姓仍信鳖灵之说甚至有人建鳖神庙香火供奉求勿作祟。
怀景元闭门谢客偶有故交来访皆言其消瘦甚多精神恍惚。
每闻“鳖”字则面色大变如坐针毡。
七月孟兰节西湖放河灯。
万盏明灯顺流而下如星河落九天。
景元独登怀府高楼望灯影幢幢忽忆昔年宴饮鳖血染红西湖水的豪情不禁冷汗涔涔。
是夜梦魇更甚。
见王三、阿良携无数无头鳖尸而来沉默立于床前。
景元惊醒忽见窗外井口绿光大盛中有巨影浮动。
他骇极取剑掷去。
剑入井中竟无声响。
翌日命人捞井得剑剑身锈迹斑斑似被强酸所蚀。
更奇的是剑旁竟有一物——半片鳖甲与官府所得恰好配对。
景元持甲在手但觉冰寒刺骨。
甲上忽现字迹细细辨之竟是“冤冤相报”四字。
他长叹一声掷甲于地。
自此彻底戒绝荤腥日日诵经念佛。
然临安城中因果之辩仍未止息。
太学生分成数派各执一词;市井百姓则多信业报见鳖必拜。
有聪明人看出商机制鳖形护身符售卖竟一时纸贵。
而西湖深处巨鳖传说愈演愈烈。
渔人皆言曾见桌大老鳖浮水目如灯笼背甲隐现人脸纹路。
真耶?假耶?无人能辨。
唯江水东流日夜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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